【招标公告】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住建局小型客车比价比价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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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鹤岗市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住建局小型客车比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变更内容: 比价采购结果变更
项目名称: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住建局小型客车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60108910419020
比价采购结果: 非第一名成交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14 09:0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路10号南山区政府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查看比价采购公告
供应商报价详情
供应商名称:
佳木斯吉致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
***.00
是否小微企业生产:
否
关闭
变更内容: 比价采购结果变更
项目名称: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住建局小型客车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60108910419020
比价采购结果: 非第一名成交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14 09:0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路10号南山区政府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小型客车 | 新能源电车 | 无 | 无 | 辆 | 1 | 否 | 是 | 是 | 级别:紧凑SUV 能源类型:纯电动 车身颜色:白色 CLTC纯电续航里程(KM):≥610M 电池快充时间(小时):≥0.33 电池慢充时间(小时):≥11 电池快充电量范围(%):30-80 电池慢充电量范围(%):10-100 最大功率(kW):≥160 最大扭矩(N·m):≥320 车身结构:5门5座SUV 电动机(PS):≥218 长*宽*高:≥1615*1901*1670 官方0-100KM/h加速(s):≥6.9 最高车速(km/h):≥180 电能当量燃料消耗量(L/100km):1.43 整车质保:≥六年或者15万里 整备质量(kg):≥1730 最大满载质量(Kg):≥2191 轴距(mm):≥2750 前轮距(mm):≥1630 后轮距(mm):≥1621 车身机构:suv 车门开启方式;平开门 车门数:5个 座位数:5个 风阻系数(cd):≥0.269 驱动电机数:单电机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 电芯品牌:蜂巢能源\国轩高科 电池冷却方式:液冷 电池能量(kwh):≥68.39 百公里耗电量(kwh/100km):≤12.3 快充功能:支持 变速箱类型:固定齿比变速箱 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前轮胎规格:225/55 R18 后轮胎规格:225/55 R18 驾驶模式:运动、经济、标准舒适 自动驻车:是 上坡辅助:是 陡坡缓降:是 后驻车雷达:是 驾驶辅助影像:360度全景影像 摄像头数量:≥5个 超声波雷达数量:≥3个 巡航系统:全速自适应巡航 轮圈材质:铝合金 无钥匙启动系统:是 远程启动功能:是 天窗类型:前后电动车窗 外后视镜功能:电动调节、电动折叠、后视镜加热、锁车自动折叠 中控彩色屏幕:触控液晶屏 中控屏幕尺寸:≥15.4英寸 中控屏幕分辨率:≥2.5K 语音识别:多媒体系统、导航、电话、空调、车窗 手机APP远程功能:车门控制、车辆启动、充电管理、空调控制、车况查询/诊断车辆定位/寻车 方向盘材质 皮质 方向盘位置调节 手动上下+前后调节 换挡形式 电子式怀挡换挡 多功能方向盘 行车电脑显示屏幕 彩色 全液晶仪表盘 液晶仪表尺寸 10.2英寸 内后视镜功能 手动防眩目 车内充电 标配选配-无 多媒体/充电接口 USB Type-C USB/Type-C接口数量 前排2个/后排2个 座椅配置 标配选配-无 座椅材质 仿皮 主座椅调节方式 前后调节 靠背调节 高低调节(2向) 副座椅调节方式 前后调节 靠背调节 主/副驾驶座电动调节 主/ 副- 前排座椅功能 头枕扬声器(仅驾驶位) 第二排座椅调节 靠背调节 后排座椅放倒形式 比例放倒 前/后中央扶手 前/ 后- 音响/车内灯光 标配选配-无 扬声器数量 16喇叭 车外扬声器数量 1喇叭 WANOS全景声 触摸式阅读灯 空调/冰箱 标配选配-无 空调温度控制方式 自动空调 热泵空调 后座出风口 车内PM2.5过滤装置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 1 | 成交 | 佳木斯吉致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00 | ***.00 | 否 | 查看 |
采购人意见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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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价详情
供应商名称:
佳木斯吉致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
***.00
是否小微企业生产:
否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响应品牌及型号 | 备注 | 采购数量 | 报价(单价/元) | 小计(元) |
|---|---|---|---|---|---|---|
| 1 | 新能源电车 | 吉利银河/ | 1 | ***.00 | ***.00 | |
| 总报价(元)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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