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招采公告
【招标结果】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招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佳木斯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
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自卸汽车租赁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1.2项目编号:CG-20260127-00988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重型自卸汽车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注:上述预算单价、预算总额均含税。
1.5交货期:2026/2/7-2026/12/31,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闫家镇闫家村。
1.7其它要求: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分期支付的方式;
1.8.2付款时间:项目在施工期内当月按期结算,施工期间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每月20日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运输量为准,完工至竣工审计期间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2%,竣审后待资金全部到位后可支付至100%。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86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普通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1.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无与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同时参与本次竞价(提供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以pdf形式上传(pdf名称为:供应商名称)、若附件过多可形成压缩包上传(压缩包名称为:供应商名称)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或多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直接废标处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招采编号:CG-20260127-00988)。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收费标准: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其它说明
11.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闫家镇明月酒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5204678570
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自卸汽车租赁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1.2项目编号:CG-20260127-00988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重型自卸汽车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 序号 | 品种 | 运输材料名称 | 计划运输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额 | 平均运距(公里) | 备注 |
| 1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土方 | 70184 | m³ | 2.83 | 198620.72 | 1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2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土方 | 15866 | m³ | 6.06 | 96147.96 | 5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3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土方 | 5794 | m³ | 2.83 | 16397.02 | 1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4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狗头石 | 89583 | m³ | 4.44 | 397748.52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5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碎石 | 16679 | m³ | 4.44 | 74054.76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6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风化砂 | 17775 | m³ | 4.44 | 78921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7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中粗砂 | 13591 | m³ | 4.44 | 60344.04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8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山皮石 | 217048 | m³ | 4.44 | 963693.12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9 |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 砂砾 | 4413 | m³ | 4.44 | 19593.72 | 3 | 10公里内,第一公里2.83元,剩余每公里0.808元。 |
| 合计: | 450933 | / | ***.86 | / |
注:上述预算单价、预算总额均含税。
1.5交货期:2026/2/7-2026/12/31,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闫家镇闫家村。
1.7其它要求: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分期支付的方式;
1.8.2付款时间:项目在施工期内当月按期结算,施工期间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每月20日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运输量为准,完工至竣工审计期间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2%,竣审后待资金全部到位后可支付至100%。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86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普通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1.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无与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同时参与本次竞价(提供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以pdf形式上传(pdf名称为:供应商名称)、若附件过多可形成压缩包上传(压缩包名称为:供应商名称)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或多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直接废标处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招采编号:CG-20260127-00988)。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其它说明
11.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桦南县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闫家镇明月酒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520467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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