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招采公告
【招标结果】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招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资料编制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
1.2项目编号:CG-20260202-01238
1.3采购内容:资料编制服务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5服务期:合同签订开始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服务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6工程地点及内容: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装订、归档工作等。
1.7采购预算:
(1)资料编制服务控制价:***元人民币。
(2)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价格构成:包含1%增值税专用发票。
1.8付款方式:
1.8.1甲方预留支付金额的5%作为发票风险保证金,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过后,再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暂不予付款。
1.8.2网银支付
2、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意向供应商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3日11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3.1.1营业执照;
3.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书。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需提供承诺书
3.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报名时需将以上3.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注:采购文件不收费
4.竞价安排
4.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4.2竞价时间:2026年2月6日11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4.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4.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4.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6.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6.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6.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7、声明
7.1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7.2中标服务费
7.2.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
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CG-20250918-12833)。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20250918-12833)。
7.2.2收费标准:
7.2.3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系人:***
电 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董天英
联系电话:18845135657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资料编制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资料编制服务
1.2项目编号:CG-20260202-01238
1.3采购内容:资料编制服务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 资料编制服务 | 项 | 1 | *** | 1% | *** |
| 合计 | *** | ||||
注:总价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单价(1%增值税专用发票)。 | |||||
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5服务期:合同签订开始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服务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6工程地点及内容: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装订、归档工作等。
1.7采购预算:
(1)资料编制服务控制价:***元人民币。
(2)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价格构成:包含1%增值税专用发票。
1.8付款方式:
1.8.1甲方预留支付金额的5%作为发票风险保证金,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过后,再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暂不予付款。
1.8.2网银支付
2、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意向供应商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3日11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3.1.1营业执照;
3.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书。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需提供承诺书
3.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报名时需将以上3.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注:采购文件不收费
4.竞价安排
4.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4.2竞价时间:2026年2月6日11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4.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4.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4.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6.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6.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6.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7、声明
7.1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7.2中标服务费
7.2.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
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CG-20250918-12833)。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20250918-12833)。
7.2.2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7.2.3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系人:***
电 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董天英
联系电话:1884513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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