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鹤岗市
发布日期:2026-02-14
【招标公告】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鹤岗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67AH113A01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 招标条件
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龙煤鹤岗矿业公司2025年省级煤矿安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
2.2项目预算:108.00万元;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气动架柱式回转钻机 9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2.5交货地点:煤矿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
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2投标人业绩: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2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书原
件。
3.4.3属于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安证的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MA安全标志准用证、内容完整的第三方具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MA安全标志准用证以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为准,如果检验报告页数超过30
页,仅提供首尾页及与投标产品技术要求相关的内容,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4.4如果国家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
的公告(2019年第34号)”文件要求的CCC认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4.5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其它资格要求(原件备查)。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将购买招标
文件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有生产制造能力的相关资料、开具标书款发票的信息
的扫描件发送至购买标书联系邮箱glzbbs@163.com(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格式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hgltc.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2367062)。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证件齐全且收到标书
款),将以邮件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发送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收据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或者以邮寄的方式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
大厦)A区10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自行掌
握邮寄时间,由于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的,我公司概不负责)。
6.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投标人不参加现场
开标过程,开标记录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邮箱。
7.其他
7.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任何单个标段内要求的所有
设备和服务等进行报价,并针对不同的标段提供不同的投标文件,针对不同的标段未提供不同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
账号:168950715311 行号:104261003401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标段1:2.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由境内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电汇至如下账户:
(1)户名: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08066201040026226
(3)行号:103261006628
(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昆仑支行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电话:0451-8227921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闽江路237号
用 户:鹤岗矿业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lzb052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劲松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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