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牡丹江市 | 采购单位 | 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鹤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6]HXJS[CS]20260005-1
项目名称: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1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需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2)投⼊本项⽬的项⽬总监理⼯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它在建⼯程项⽬的项⽬总监,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项⽬的总监理⼯程师,同时提供⽆在建承诺(格式⾃拟加盖公章)。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到2026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项⽬监理机构⼈员配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监理机构⼈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员。同时承诺⼈员可根据⼯程项⽬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对⼯程项⽬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或减少专业监理⼯程(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需能保证所有⼈员在指定的地点驻场进⾏⼯程监理⼯作(提供承诺书)。同时满⾜各专业且所需监理⼈员和合同约定⼯作任务要求,且符合《⿊⻰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管理⼈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北山
联系方式:13704839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鹤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北斗小区4号楼1-2层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黑龙江鹤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231086]HXJS[CS]20260005-120260403001)-文件集.zip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6]HXJS[CS]20260005-1
项目名称: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1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需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2)投⼊本项⽬的项⽬总监理⼯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它在建⼯程项⽬的项⽬总监,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程项⽬的总监理⼯程师,同时提供⽆在建承诺(格式⾃拟加盖公章)。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到2026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项⽬监理机构⼈员配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监理机构⼈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员。同时承诺⼈员可根据⼯程项⽬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对⼯程项⽬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或减少专业监理⼯程(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需能保证所有⼈员在指定的地点驻场进⾏⼯程监理⼯作(提供承诺书)。同时满⾜各专业且所需监理⼈员和合同约定⼯作任务要求,且符合《⿊⻰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管理⼈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北山
联系方式:13704839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鹤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北斗小区4号楼1-2层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黑龙江鹤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231086]HXJS[CS]20260005-120260403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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