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及双鸭山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固废利用单一来源-延期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双鸭山市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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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双鸭山市 采购单位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及双鸭山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及双鸭山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固废利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延期公告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及双鸭山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固废利用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4 19:08:06
┃ 单一来源基础信息
单一来源编号:JHQY-DY-2026-0454
采购单位:吉黑区域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15 09: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6-04-15 08:00:00
变更为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16 13: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4-16 12:00:00
┃延期原因
供应商无法按时报价,申请延期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HQY-DY-2026-0454)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玉泉分理处/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0800 4601 0400 04120
┃详情描述

                                                                                                            单一来源公告
1.竞争性谈判名称:黑龙江公司及双鸭山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固废利用
2.标的物:有色金属灰渣^铜渣
3.计量单位:吨
4.数量:黑龙江公司:25000吨,双鸭山公司:350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
5.质量指标:含水率≤18.0%、Fe2O3含量加权平均值≥48.00%、R2O≤1.8%、放射性合格(由中标方提供)。月加权按每个自然月份加权平均值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按实际天数进行加权。
6.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1)由于招标方生产设施限制,严禁中标方向需方销售不合格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否则,中标方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当25.0%>含水率加权平均值≥18.0%时,在含水率18.0%基础上,每超出1.0%,合同约定单价扣减2.0元/吨。当含水率加权平均值>25.0%时铜渣为废品,结算单价为零或做退货处理。
(3)当40.00%≤Fe2O3含量加权平均值<48.00%时,在Fe2O3含量48.00%的基础上,每降低1.0%,扣减货款单价3.0元/吨,当单批次Fe2O3含量<40.00%时,铜渣为废品,结算单价为零或做退货处理。
(4)当1.80%<R2O≤2.00%时,在R2O含量>1.80%时每超出0.1%,结算单价扣减2元/吨(当超出值<0.1%时,按实际超出值的比例×2元/吨结算);当R2O>2.00%时每超出0.1%,结算单价扣减5元/吨。
(5)放射性>1时有色金属灰渣视为不合格
(6)招标方质量管理部门化验为不合格时或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发现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含有其它杂质时,招标方立即将不合格情况通知中标方并暂停收货。已接收的不合格有色金属灰渣^铜渣,中标方按需方要求在72小时之内清除出厂外,逾期视为中标方放弃回收,招标方负责清除,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不具备清除条件的,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7)对于中标方供货地点不符、物料造假等欺诈、有意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黑龙江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货款,中标方同时支付给黑龙江公司贰万元违约金。
(8)对物料中含杂质、大块杂物导致的堵卡、造成的设备停机或设备损坏,每次处罚中标方1000元/次。
7.收货地点: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及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8.供应商资质要求:列为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报价时须在报价单后附近期(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9.付款方式:货到需方厂内,经需方检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有色金属灰渣^铜渣到位计算方法,确定有色金属灰渣^铜渣价格,同时供方按合同约定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财务部门核对并挂帐,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抹账、抵物等方式进行付款。
10.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供货时间以各公司实际通知为准。
11.技术咨询人:***      联系电话:***
12.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通过对公账户交款到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13.中标通知发布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本次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招采平台黑名单

┃联系人
***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58256280
监督举报邮箱:ygcg@jds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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