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宁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一标段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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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宁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一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宁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一标段

东宁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000G260409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东水发〔2025〕56号文件《关于〈东宁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3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7眼,配套水泵6台套,变频设备6套,新建井房6座,配置消毒设备6台,井室5座,电缆线2400m,输配水管网322980米,水源地保护牌7块,三个责任牌6块,管理制度牌6块。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23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三岔口镇永和村长征屯、南山村、高安村河北屯;老黑山镇和光村、太平沟村、二道沟村、南村煤矿屯、南村九佛沟屯;道河镇西河村、砬子沟村、道河村、岭后村、八里坪村。
二标段:大肚川镇新城子沟村丰顺屯、太阳升村、浪洞沟村、太平川村水曲柳沟屯、石门子村红星屯;绥阳镇九里地村、新民村;东宁镇大城子村、北河沿村西岭屯、万鹿沟村。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7招标控制价:17488748.80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03元(含暂估价);二标段:招标控制价8253878.77元(含暂估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证企相符、证书有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但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其他类型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2.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等,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兼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中任职,同一工程项目不得兼职。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每日考勤制度。除项目经理外其余人员可不提供证件,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符合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完整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yxmgl2024@163.com(共赢项目管理的首拼2024)(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投标人名称)。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3-3622650
招 标 人: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东宁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13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yxmgl2024@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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