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工程学院搭建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2013)
【招标公告】黑龙江工程学院搭建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201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工程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工程学院搭建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出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工程学院搭建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出租 | 项目编号 | N0129FCZZ261212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4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0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黑龙江工程学院 |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出租 | 所在层数 | 1 | ||
| 租赁面积 | 14.5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30000元 |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起租日为合同签订之日)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出租用途要求:搭建学校食堂配送服务平台,详见附件:黑龙江工程学院外卖取餐柜投放明细表.xls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布情况:学校现有师生教职员工14000人,学生分布在11个公寓。食堂有学生一、二餐厅和大学生美食城一楼、二楼、三楼餐厅,共计三个食堂5个餐厅。 二、服务期限 出租服务期为3年。 三、配送服务费 对合作的餐饮商家进行线上外卖平台配送服务,外卖起订配送金额为人民币6元(含6元),配送费用不高于1.0元人民币,由订餐人承担。平台取费,每单按订单金额的4%收取餐饮商家费用。平台食品安全险,日订单少于8单的商户每天收取0.5元,日均订单超出8单的收取1元。餐盒费用为订餐人在平台上自选付费,餐盒费1-2元,品牌加盟班组特殊餐盒按实际情况结算(餐盒由送餐团队提供,不计入菜品成本。要求餐盒必须资质齐全,餐盒数量由送餐团队和班组核对使用数量)。打包袋、一次性方便筷子由商家免费提供。结算为当天发生,次日结算。 四、外卖配送要求 1.提供校内网上订餐送餐服务,包括由服务方建设校园内网上订餐送餐网络信息平台、智能取餐柜(充分满足配送分装需求)、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建设分餐点、组织工作人员和配送人员进行配送服务、与校内餐饮商家建立合作、加强校园订餐配送综合管理等。 2.采用校园内集中分餐配送模式,不允许配送校外商家餐食,不允许配送餐食之外的物品。 3.要具备完善的校园订餐配送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意向承租方建设校园订餐配送平台应包括美团、饿了么、京东等主流外卖服务平台至少2家的平台建设。具有完善、成熟的网络订餐系统和服务能力,安全稳定、功能丰富(包括点餐、查询、评价、投诉等功能)、操作简单,可评价服务,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2万人以上。 4.在美食城、学二餐厅、学一餐厅等位置设置分餐点,分餐点要规范合理、整洁美观、科学实用。对室内外要配备智能取餐柜室内:二公寓、三公寓、五公寓、六公寓、八公寓、十一公寓、研究生公寓。 5.校外送餐取餐柜设置地点:五十八中门、1和8公寓外门、十二中外门,文体中心外门、游泳馆侧门、家属区侧门等(在数量上禁止超标)。取餐柜要具备实时监控等功能,并避免破坏和餐食丢失等安全隐患,餐饮打包盒、打包袋等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环保等标准,切实提高餐饮配送的安全性。(校外餐食只能送至校外取餐柜) 6.承租方负责分餐点取餐柜的建设、安装、线路铺设等,校方提供电源和技术要求指导,分餐点、取餐柜的用电,合同期限内,电费由出租方负责,室内8组主机7组副机,室内设备功率单台不超过150瓦。室外6组主机8组副机,室外设备功率单台不超过150瓦。 7.营业时间以出租方内食堂营业时间为准,营业时间内订单必须进行配送。 8.商户如有索赔,承租方与商户直接对接。 9.配送时间保证30分钟内送达,其中班组应在15分钟内制作完成,送餐团队15分钟之内配送完成。如遇延时产生投诉或赔偿,双方按时间划分责任。 10.配送团队与饮食中心合作关系,配送团队应为所聘员工和车辆办理各类保险、承担相关费用、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配送团队负责,出现一切问题与学校无关。校内统一采用电动三轮车送餐,不得使 用两轮电动车、燃油车 (针对实际送餐过程中所使用的骑行工具,须按照学校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的具体使用要求,确保操作合规)。 学校不提供为配送车辆充电电源,确保送餐交 通安全,送餐车、餐箱要保持规范、整洁、卫生。 11.配送团队如遇特殊情况(平台、网络故障等原因)应有完备的应急预案。 五、人员配送要求 1.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调度团队取餐和配送。 2.专职客服人员负责投诉处理、与商户沟通。 3.专职核算员负责与学校食堂结算相关费用。 4.餐厅内设置取餐员负责分拣餐食交付送餐员。 5.专职送餐员负责配送到学生公寓。 6.要加强配送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健康证、车牌号登记、物资登记),无违法犯罪记录。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竭诚为广大师生服务;要统一服装,着承租单位标准制式服装、头盔等,增强辨识度。校内确保送餐交通安全,送餐车、餐箱要保持规范、整洁、卫生。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5日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博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租金底价 | ***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黑龙江工程学院 | ||||
| 出租方承诺 |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34次)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
| 特别 告知 |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做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予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予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2、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参加。不接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决诉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参加。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包括美团、饿了么、京东等主流外卖服务平台至少2家外卖服务平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供暖费由出租方承担,其余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葛老师,0451-88028329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20日 |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5月20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政府采购查询记录; (4)提供至少2家外卖服务平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4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4月28日9:00-2026年5月21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 附件下载 |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 | ||||
| 投诉电话 | 0451-87200259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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