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江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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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 采购单位 | 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江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龙江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龙江县水务局关于龙江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及《电力设计》的批复、龙水发〔2026〕29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新打水源井7眼,配套供水设备7套,配套井房6座,井室1座,次氯酸钠发生器6套;新建32m水源地保护6处、24m水源地保护1处;新建输配水管网226.187km,安装入户3234户,拆除及修复砼路面155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 (万元) | 备注 |
| 1 | 龙江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05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035.55 |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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