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化高铁南站换乘广场项目(监理)

所属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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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采购单位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绥化高铁南站换乘广场项目(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L0000G260422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高铁南站换乘广场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化高铁南站换乘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2025]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按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高铁南站换乘广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绥化高铁南站北侧、绥胜南路南侧。
2.3建设规模:新建停车场总面积20015平方米,站前行车道路面积7550平方米,新建广场铺装总面积14113平方米,绿化工程13073平方米,新建风雨长廊,垃圾箱、公交换乘设施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场地照明、监控等附属工程。
2.4招标控制价:658,105.7元。
2.5服务期限:2026年05月30日至2027年05月29日,共计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4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含医疗、失业、工伤、养老,其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人员实缴信息截图;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以<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启动清标程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誉等与投标文件是否不符,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存在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的,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部门: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5-8317069
行政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  话:0455-8317044
招标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2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联系人:***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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