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大庆市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庆北热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GC062026GK000708
1.3 建设内容:建筑部分办公楼:更换排烟窗及消防救援窗34樘,挡烟垂壁8个,更换部分内门23个,;锅炉房拆除部分内墙,新增部分隔墙,新增挡烟垂壁8个,拆除部分窗改为补风窗或者排烟窗104个,部分门改为防火门共17个。脱硫泵房更换部分门为防火门7个。蓄水池泵房更换部分门为防火门3个。暖通:锅炉房内增加自然通风设施;排烟设施以自然排烟为主,不满足自然排烟部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并设置自然补风窗(门);消防控制室增加散热器;办公楼设置自然排烟窗;新增排烟风机2台,排烟风管2833平,排烟防火阀19个,远控板式排烟口48个;给排水:更换室外消防管网3254米、阀井10座;更换室内消防管网共2044米、消火栓70套、消防炮4套、各类消防泵8台;更换喷头60个;配套地面及吊顶破坏恢复。消防电气:更换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联动系统主要设备设在消防控制室内含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联动控制器、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手动控制盘、液位显示控制盘、消防监控主机、应急照明控制器、主机电源各一套,消火栓按钮系统3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套,应急照明系统8套。道路:将管线改造处的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铺装拆除重建,拆除重建路缘石。沥青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1654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1031平方米,人行铺装破坏恢复201平方米,立缘石拆除恢复617米(其中利旧185米)。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1.4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计划工期:1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5 施工地点
标段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1.6 招标预算:***.60元 (详见招标文件)
1.7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6年01月到2026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所有拟派人员2026年1-3月由供应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05-15 09:00:00 至2026-05-21 16:00:00 (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2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1楼
CA证书办理咨询:0451-55918888
4、系统使用费
4.1 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界面开具发票。
4.2 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5、招标保证金
5.1 招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160000.00元
5.2 招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标段一:2026-06-04 09:00:00
5.3招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账号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招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06-04 09:00: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使用CA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评审时间:2026-06-04 09:00:00
7.2 开标/评审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7.3 开标签到:供应商在开标前半小时内进行开标签到,解密时长不少于30分钟(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市庆北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兴北街25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联系人:***
电话:***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北热力消防设施完善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GC062026GK000708
1.3 建设内容:建筑部分办公楼:更换排烟窗及消防救援窗34樘,挡烟垂壁8个,更换部分内门23个,;锅炉房拆除部分内墙,新增部分隔墙,新增挡烟垂壁8个,拆除部分窗改为补风窗或者排烟窗104个,部分门改为防火门共17个。脱硫泵房更换部分门为防火门7个。蓄水池泵房更换部分门为防火门3个。暖通:锅炉房内增加自然通风设施;排烟设施以自然排烟为主,不满足自然排烟部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并设置自然补风窗(门);消防控制室增加散热器;办公楼设置自然排烟窗;新增排烟风机2台,排烟风管2833平,排烟防火阀19个,远控板式排烟口48个;给排水:更换室外消防管网3254米、阀井10座;更换室内消防管网共2044米、消火栓70套、消防炮4套、各类消防泵8台;更换喷头60个;配套地面及吊顶破坏恢复。消防电气:更换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联动系统主要设备设在消防控制室内含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联动控制器、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手动控制盘、液位显示控制盘、消防监控主机、应急照明控制器、主机电源各一套,消火栓按钮系统3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套,应急照明系统8套。道路:将管线改造处的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铺装拆除重建,拆除重建路缘石。沥青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1654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1031平方米,人行铺装破坏恢复201平方米,立缘石拆除恢复617米(其中利旧185米)。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1.4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计划工期:1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5 施工地点
标段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1.6 招标预算:***.60元 (详见招标文件)
1.7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6年01月到2026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所有拟派人员2026年1-3月由供应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05-15 09:00:00 至2026-05-21 16:00:00 (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2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1楼
CA证书办理咨询:0451-55918888
4、系统使用费
4.1 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界面开具发票。
4.2 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5、招标保证金
5.1 招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160000.00元
5.2 招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标段一:2026-06-04 09:00:00
5.3招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账号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招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06-04 09:00: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使用CA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评审时间:2026-06-04 09:00:00
7.2 开标/评审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7.3 开标签到:供应商在开标前半小时内进行开标签到,解密时长不少于30分钟(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市庆北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兴北街25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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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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