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竞价公告丨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6-06-04

【招标公告】竞价公告丨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jyfwdt/003002/003002004/003002004001/20260603/MPXVQZN61NJCHTLBRHZQF3HKI1J9PGCIR4PL9OL.html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按照《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剩余物、红松籽采集权竞价交易规则》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下资源经营管理,规范红松籽采集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好红松母树林资源,提高红松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红松籽采集权实行网络公开竞价销售,特制定《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一、竞价销售的原则
遵循《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松籽经营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合规性经营管理,森林管护与林下资源开发兼顾,秉承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强化督导问责,依法依规开展红松籽采集权竞价销售工作。
二、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见标的清单。(清单中的标的序号与实际序号无关,仅供参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2.位于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内红松籽采集权,红松籽采集权经营合同期限为5年,竞价采集权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0年11月30日。共分476个标的,红松籽资源共计:91464.4公顷(人工林4379.5公顷,天然林87084.9公顷)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标的/每份5万元。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海林+竞买人姓名。
竞价开始时间、标的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3.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意向竞买人可实地踏查意向地块位置、地形地貌、红松生长情况、结实数量等情况,林场(所)负责接待工作,由专人指引、讲解、告知,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竞得后再对地块提出质疑,林业局公司概不受理。
2.竞买人竞价成功后若发生弃标、未按时付款、拒不履行成交相关手续等违规行为,将扣除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保证金:拟参与“海林红松籽采集权”竞价任何标的拟竞价人必须先通过“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竞价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金额=拟中标标的数量×5万元,保证金缴纳份数不限(可参与全部标的竞拍,但保证金缴纳份数仅允许选择操作一次)。拟竞买人竞得中标个数应与缴纳竞价保证金份数一致,禁止超竞价保证金份数参与竞拍,如竞得中标个数超过缴纳竞价保证金份数的,所有已中标的均无效,并按竞拍人缴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30%作为违约金,因流标给林业局造成损失的,竞拍人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拟竞买人预计中5个标的,需先缴纳25万元竞价保证金。
未按时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不能参与本次红松籽采集权竞价。(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2:00)。未成功竞价的拟竞买人竞价保证金将于5-10个工作日无息原数退还。
详情可咨询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姓名:***电话:***(负责解释公告中标的相关内容)
四、特别声明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提供,该林业局公司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林业局公司承担。
2.意向竞买人请详细阅读公告、规则、须知等资料。凡报名参加者,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如有违约行为,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3.红松林管护。
①事前管理,竞买人中标后,须在三日内向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按标的一次性缴纳中标竞价款与1.5万元红松籽采集资源及环境保护履约保证金。凭缴费凭证与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签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竞得人在合同期限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竞得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包所中标的红松籽采集权,一经发现,林业局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所交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因转让转包红松籽采集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得人不遵守林场(所)竞价前划定的林班界限,无理取闹等,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的,不再允许竞得人参加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的一切竞拍相关活动。
②事中管理,一是竞得人按林业局规定时间内(海林林业局红松籽采收期为每年“白露”节气)采收,杜绝发生掠青、毁坏母树和破坏性采集林木种子的行为,二是严禁竞得人将拖拉机等机械进入林内,避免出现破坏森林植被、土壤和机械剐蹭树皮的现象。三是竞得人对管护责任区内的林木、林地、道路、桥涵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实施义务管护,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所在林场报告。竞得人不得影响林业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红松林间伐、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改培)、检查、验收及监督等各项活动,不得在林道上设置路障或进行其它阻碍交通的活动。采集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自然灾害(风倒风折、病虫害、冰雹、火灾等),林业局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损失自行负责。四是竞得人应加强采种人员安全教育与作业安全培训,凡是与林业局有限公司签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的人员,必须为参加采种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竞得人需组织采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不得采用氢气球等危险方式采摘。采种期限内采集、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其它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五是提倡借助新型松塔采集设备,禁止使用气球采集,提高采集安全水平。
③事后管理,竞得人采集的红松种子经济收益归采集人所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自行承担。采种结束后,采集人须将作业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严禁将塑料制品等不易降解的物品遗留在林地内。为防治球果害虫,球果不能在林内脱粒,必须按要求运到林场(所)指定地点脱粒,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经林业局有限公司及标的所在林场两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出具证明,林业局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发生上述声明中的任意不良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扣除。属竞价采集人行为的,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有权解除《红松籽采集权合同》,赔偿损失,列入红松籽采集权竞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本人将来(5年)参加红松籽采集权竞拍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按程序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4.竞价合同为《红松籽采集权合同》,与企业其它生产经营及其它林木和林下资源(包括山野菜、药材、林蛙养殖等)等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场所按年度生产计划安排进行森林经营、红松林间伐抚育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改培等生产作业项目,竞得人要无条件的服从林业局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正常生产活动。
5.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竞买人需自备性能良好可接入互联网的设备(电脑或手机等),并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如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出现无法登录、操作延迟等,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6.鉴于网络报名流程需经严格审核,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报名而出现审核延误、资料不全等突发状况影响您的竞价资格,建议竞买人提前安排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提前24小时缴纳保证金),因卡点报名导致无法缴纳保证金或无法参与竞价的自行负责。
7.本次竞价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报名,获取银行账号,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保证金,每个标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均不相同。
8.本次红松籽采集权竞价标的委托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底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依次进行加价。
五、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二)资格名称及资格内容
1.竞买人须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经营能力,并自愿承担拍卖竞价的风险。
2.年满18周岁公民,非离退休人员(女不满55周岁,男不满60周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森林经营管护能力的社会自然人。
3.拖欠林业局有限公司费用的人员;正在接受行政处罚、服刑人员;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信、限高的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不得参加红松籽采集权竞价。(中标后林业局会对中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若发现由违约者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4.购买商业保险。为了促进红松籽采集业蓬勃发展,凡是与林业局有限公司签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的人员,必须为参加采种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竞得人需组织采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采种期限内采集、运输、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其它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安全要求。1竞得人应加强采种人员安全教育与作业安全培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采集器具或危险方式采摘;使用先进采集器具的,必须具有相应的使用资质;2严格遵守采集的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对各种野生动物侵害的安全防范;3禁止影响安全作业天气入山采集。例如大风、雷暴、强对流、降雨等天气情况。4竞得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雇佣人员,所产生的雇佣关系,是独立本合同之外的法律关系,只实际并约束红松籽采集权竞得人和所雇佣人员双方,因此,竞得人所进行的红松籽采集活动与林业局有限公司不形成任何劳务、劳动关系,在采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不实承诺的责任
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参与竞价的,按照违约情况处理。
六、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竞价平台”竞价(http://redpine-harvest-auction-platform-pc.cloud.ljforest.com.cn/home),进行账号注册、实名认证以及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搜索“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竞价交易操作流程”,阅读并查看操作流程视频)。
(二)若遇到竞价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本次竞价将终止,并会择日重新组织竞价。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关注林业局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及时了解重新竞价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七、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6年6月4日 至 2026年 6月10日
(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 6月10日12 时00分
所有想要参与竞价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转入规定银行账户(不支持现金转账)。
注:1、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转入虚拟账号。
2、请不要将自己的虚拟账号告知他人,每个人每个标的缴纳的虚拟账号不同,请在转账之前在系统中确认好自己的转账账号,不要将多个标的的保证金同时转入一个账户。
3、保证金确认时间为2个小时,
8:30–17:00 缴费的,2 小时内识别成功;17:00 后缴费的,次日9:00查询。若超 2 小时未识别,请核对虚拟账号与金额。
如账号与金额均无误,当天识别失败的请勿继续缴纳保证金,请联系***进行保证金确认。
4、周六日保证金无法匹配,请周末缴纳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周一9:00对报名项目进行查询。
5、因个人原因缴纳失败,责任由付款人承担。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出现少缴、错缴、超额多缴等缴款异常情形,所有异常款项均于本次竞价项目全部终结后,统一核对账目并办理退回手续,竞价进行期间不予单独办理退款,竞价保证金在所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三)竞拍标的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0日12时00分
(四)标的展样时间:
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
(五)标的自由竞价开始时间(具体竞价时间请看标的明细):
第一场:2026年6月11日 8 时海林标的1至海林标的100,具体详见标的清单;
第二场:2026年6月12日8时海林标的101至海林标的200,具体详见标的清单;
第三场:2026年6月13日8时海林标的201至海林标的328,具体详见标的清单;
第四场:2026年6月14日8时海林标的329至海林标的476,具体详见标的清单。
备注:每场次内,只有当前标的竞价结束后,下一个标的才能开始;各场次的竞价结束时间根据当天实际竞买情况动态确定。
(六)标的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时间:
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60 秒。延时竞价时间30秒。
注:清单中的竞价时长包含延时竞价时长
例:竞价时长60秒,延时竞价时长30秒
竞价开始后1-30秒任意出价,若意向竞买人在第31-60秒任意时间出价则会触发延时竞价,报价周期为30秒倒计时循环,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
若无意向竞买人在第31-60秒任意时间出价,则前30秒中的最高应价者竞得。
八、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竞价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价人单次加价幅度以竞价标的保留价(底价)为基数计算,标准为标的保留价的5%;同时设置单次加价幅度金额上下限:上限为人民币1000元,下限为人民币100元,加价金额为100元整倍数,具体加价幅度以竞价平台操作为准。
5.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6.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7.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8.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9.自由竞价环节包含延时竞价环节,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 30 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九、成交结果签订及费用说明
(一)竞得人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竞价小程序“已中标”板块中向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支付竞价总额1.5%的转让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确认书,本人签字后交由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委托他人代签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委托人须前往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委托授权公证手续。被委托人办理业务时,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委托公证书,同时一并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相同数量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材料齐全且核验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改变成交结果或受让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①竞得人自中标之日起三日内向林业局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中标竞价款,并另行支付1.5万元红松籽采集资源及环境保护履约保证金;
2完成以上缴费后,竞得人凭全部缴费凭证,于中标后三日内向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通过后双方正式签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
3三日内不能缴足余额签订《红松籽采集权合同》的,按自动放弃竞价权处理。凡中标后弃标的,林业局有限公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列入竞价失信人员黑名单,下一轮不准参加竞价。
(三)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所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林业局签订合同后,由碳资产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返还。
(四)拟竞价人须在参加竞价前对拟竞价标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资源分布、红松生长情况、结实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仔细踏查,拟竞价人对地块信息确认,竞得人在红松籽采集权中标后,无论是否进行标的踏查,均视为已充分了解竞价标的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红松籽全部已披露及未披露的状况及瑕疵,竞得人中标后如对公告中提供的标的信息质疑的,林业局有限公司概不受理。拟竞价人要合理报价,理性竞价,报价后一旦中标,即确认竞得人对竞价标的现状已经认可,其中风险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让利优惠额度
1.林业局有限公司在册计件职工,在本林场申请竞价红松籽采集权的,享受溢价部分10%的优惠。
2.林业局有限公司在册计件职工,异地(本单位外其他林场)竞价红松籽采集权者,享受溢价部分5%的优惠。
3.底价加价10%以上成交的,才享受溢价部分优惠。
4.一人竞得多个标的的,仅中标价最高的中标标的
享受优惠一次,其他中标标的不再享受优惠。
十、林业局特别提醒
1.严禁串借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计件职工名额参加标的竞价,审核一经发现,将取缔竞价人竞价资格,扣保证金,并对资格出借人予以追责。
2..采集证办理与采集报备:每年“白露”节气开始前一周,竞得人持《红松籽采集权合同》到采集标的所在林场所办理红松籽采集证后方可入山采集。采集前,竞得人(委托须持有委托书)必须向所在林场报备雇佣人数及保险购买情况,并出具购买保险凭证原件;购买保险事宜由林业局有限公司监督办理。对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采摘人,所在林场禁止入山采集。
3.在所中标期限内,在中标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自然灾害(风倒风折、病虫害、冰雹、火灾等),造成株数变化,属人力不可抗拒的,林业局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4.竞标纪律
——竞价人不得私自煽动串通投标、霸标。
——竞价人不得采用恐吓、威胁、利诱等方法,排挤、阻碍其他竞价者的竞价行为。
——竞价人不得实施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有在竞价过程中扰乱会场秩序、干扰竞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林业局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在竞价期间,全程监督检查竞价,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取消竞价资格,列入红松籽采集权竞价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红松籽采集权竞价。
5.竞得人凭5份缴费凭证复印件、5份优惠审核表复印件、5份身份证复印件,在森林经营管理部指定区域现场签订合同(同时添写合同履约保证金退款信息)。
6.如有办理以上业务的竞得人进行委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委托人须前往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委托授权公证手续。被委托人办理业务时,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委托公证书,同时一并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相同数量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材料齐全且核验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转让方请示行政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转让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政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红松籽采集权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对受让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转让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五)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标的展示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转让方预约咨询。
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负责解释公告中标的相关内容)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标的所在林场(所)
(二)黑龙江省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工作日8:30-11:00 13:30-17:00)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附件: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标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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