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交易公告】东宁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黑土挂牌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6-06-10

【招标结果】【交易公告】东宁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黑土挂牌转让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东宁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东宁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黑土挂牌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东宁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黑土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东宁市农业农村局现将耕地耕作层剥离土壤(黑土)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东宁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10.47919万立方米黑土。
2.评估值:419.167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19日。
3.挂牌价格:419.1676万元。
4.其他:详见《东宁市农业农村局因资产出售事宜拟涉及的黑土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牡金评报字〔2026〕第047号)等转让材料。
5.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件);
2.竞买人必须要有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利用方向为农业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拍卖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交易方式:“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挂牌转让
公告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时-2026年6月22日10时
挂牌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时-2026年6月22日10时
转让网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日期2026年6月9日10时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
2.竞买人须提供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利用方向为农业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
3.挂牌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地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时-2026年6月22日10时
五、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六、确定挂牌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起始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最高报价为成交价。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2万元。
七、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5.划转交易价款。交易平台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及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转让标的应当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需要跨区域使用的,应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在七类黑土地土壤类型相近的黑土区内使用。竞买人在竞得黑土后,应依法履行黑土保护相关义务,具体事宜由转受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6.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7.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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