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需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需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需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需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需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HW002026GK001911
1.3采购内容:标段一:4台智能干选机(双202605设备001);标段二:1台智能风选机(双202605设备002);标段三:2台破 碎机(双202605设备003);标段四:1台振动筛(双202605设备004);标段五:1套轴承压装机(双202605设备005);标段六:3 台试验台及落轮机(双202605设备006);标段八:1台布枕机(双202605设备008);标段九:1套油品检测设备(双202605设备 009);标段一十一:4台永磁电动滚筒(双202605设备011);标段一十四:1台潜水泵(双202605设备014);标段一十五:2套预警 平台(双202605设备015);标段一十九:8台浮选机等(双202605设备019);标段二十:4台高频筛(双202605设备020);标段 二十一:1台渣浆泵(1)(双202605设备021);标段二十二:2台渣浆泵(2)(双202605设备022);标段二十三:4台补偿柜配电 柜及变频柜(双202605设备023);标段二十四:1台电动葫芦(双202605设备024)(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标段一: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标段二: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三: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 段四: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五: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八:合同签 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九: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一十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一十四:合同签订 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一十五: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一十九: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二十:合同签订 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二十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二十二: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二十三:合同签 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标段二十四: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1.5交货地点:标段一: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二: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三: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四: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五:采购 人指定地点;标段六: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八: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九: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一十一: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一十四:采 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一十五: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一十九: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二十: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二十一: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二十二: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二十三: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二十四: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标段一:***;标段二:2400000;标段三:600000;标段四:200000;标段五:350000;标段六:545000;标段 八:450000;标段九:600000;标段一十一:1300000;标段一十四:5000;标段一十五:3000000;标段一十九:1435000;标段二十:720000; 标段二十一:120000;标段二十二:54000;标段二十三:150000;标段二十四:50000 元(含税等一切相关费用)
1.7质保期:标段一: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二: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三: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四: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 五: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六: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八: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九: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一十一:详见各包技术 要求;标段一十四: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一十五: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一十九: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二十:详见各包技术要求; 标段二十一: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二十二: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二十三:详见各包技术要求;标段二十四:详见各包技术要求
1.8其他: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八:/;标段九:/;标段一十一:/;标段一十四:/;标段一十五:/;标段 一十九:/;标段二十:/;标段二十一:/;标段二十二:/;标段二十三:/;标段二十四:/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提供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2.3第1、2、3、4、5、6、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 式自拟或质量体系认证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扫描件)。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提供扫描件)。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提供扫描件)。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三: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四: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五: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六: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八: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九: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一十一: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一十四: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一十五: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一十九: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十: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十一: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十二: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十三: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十四: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第1、2、3、4、5、6、8、9、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包的供应商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其中第1包要求粒度≥500mm。
2.3第1、2、3、4、5、6、8、9、15、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2.4第11、12、13包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第17包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波流量计、第18包的矿用隔爆型虹膜识别仪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5第1、2、3、4、5、8、9、15、16、17、18、19、20、21、23、24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2.6第6、7、10包的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设备检测报告。
2.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 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点击 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界面开具发票。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标段一:120000.00;标段二:28000.00;标段三:9000.00;标段四:3000.00;标段五:5000.00;标段 六:8000.00;标段八:6000.00;标段九:8000.00;标段一十一:17000.00;标段一十四:100.00;标段一十五:40000.00;标段一十 九:18000.00;标段二十:10000.00;标段二十一:2000.00;标段二十二:1000.00;标段二十三:2000.00;标段二十四:1000.00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 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投标文 件无法解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2026-07-01 09:00:00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6-07-01 09:00:00
7.2开标/评审地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46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
电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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