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物资(钢材类)供应商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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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大庆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物资(钢材类)供应商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指引(试行)》及《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 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物资(钢材类)供应商采购组织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物资(钢材类)供应商采购
1.2 项目编号:HW062026TP002238
1.3 采购人: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采购
1.6 采购预算:约*** (按实际采购数量及成交单价结算)
1.7报价方式:本项目实行折扣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实际结算单价以分项控制价乘以中标折扣率计算,最终结算总 价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1.8结算规则:按照双方核对后的实际供货数量与中标单价核算金额进行结算;所有货物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只调整供货数量,单价不作变更。
1.9采购内容:生产物资(钢材类,含保温管、无缝管、螺旋管、型钢等)
1.10交货地点:大庆市(具体送货地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至指定地点,采购物资按需求、分批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摆放,发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4日
1.12付款方式: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单。采购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核算,并结合财务实际情况办理结算(因财 务资产部状况无法结款的情况除外)。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须为13%),若供应商 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合规发票。
1.13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钢材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具有合法的供货渠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每批次钢 材随附质量证明书。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2.提供质量保证服务,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 内到达现场,并免费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钢材、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报价包含成本、利润、保险、人工、运输、税金、搬运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4.验收标准:由双方共同验收,对照采购清单、产品质量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确认货物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5.供应商在中标后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不能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
6.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1)连续2次或 累计3次未按约定时间供货;(2)擅自转包、分包;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供应商所供钢材经检测不合格。
(6)如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不可抗力取消合同,采购人可顺延至下一名候选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2.5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仓储能力及专业技术团队,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及售后服务。按要求提交《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无违法违规承诺、供货及时性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承诺等)。 2.6供应商须提供近 一年内同类钢材供货业绩:合同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对应发票及付款凭证。 2.7供应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 房屋照片及房屋证明,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年7月1日9时00分至 2026年7月 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 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 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点击 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4 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页面开具发票。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 60000 元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7月 3日17时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 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无 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7月6日9时。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6.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 2026年7月6日9时
7.2谈判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 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府民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
联系人:***
电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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