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美区社区中心大药房加装电梯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伊春市 发布日期: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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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伊春市 采购单位 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美区社区中心大药房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伊美区社区中心大药房加装电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编号:HLJGCYB0608030020262479784
需求名称:伊美区社区中心大药房加装电梯工程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8 00:06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8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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