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竞价公告丨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布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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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辰星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网址:
https://ggzyjyw.hlj.gov.cn/jyfwdt/003002/003002004/003002004001/20260826/MT9TYUZM1NJCHTSTFHMALHNZAT6IJ0LV27E2XVO.html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
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按照《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剩余物、红松籽采集权竞价交易规则》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下资源经营管理,规范红松籽采集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好红松母树林资源,提高红松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红松籽采集权实行网络公开竞价销售,特制定《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2026年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公告》。
一、竞价销售的原则
遵循《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松籽经营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合规性经营管理,森林管护与林下资源开发兼顾,秉承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强化督导问责,依法依规开展红松籽采集权竞价销售工作。
二、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见标的清单。(清单中的标的序号与实际序号无关,仅供参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
2.位于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内红松籽采集权,红松籽采集权经营合同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中明确。共分4个标的,红松籽资源共计:2712060亩。每个人每个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仔细核对自己想要报名标的账号再交纳。
例:若竞买人想报名4个标的,则需分别向系统中显示的4个不同的保证金账号交纳对应的保证金金额
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标的名称+竞买人姓名。
3.竞价开始时间、标的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4.交易方式:网上竞价。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意向竞买人可实地踏查意向地块位置、地形地貌、红松生长情况、结实数量等情况,林场(所)负责接待工作,由专人指引、讲解、告知,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报名前完成现场勘查,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遵循“买者自负”原则,‌竞得人成交后不得以未看清现场、信息不对称或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提出退地、降价或赔偿要求‌。林业局公司对成交后的此类质疑一律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竞价成功后若无故弃标、拒不履行成交相关手续,将扣除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竞价采用竞得后审查,林业局公司会对竞得人资格及竞得标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核算,若发现违反上述约定,该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4.竞买人仅享有竞买地块的红松籽采集、看护权利,以及防火管护责任,无其他任何林木、林地经营管理权。
5.林业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及年度生产计划,在竞价范围内所有林地正常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定株伐、生长伐、透光伐)、抚育改造、林地清理、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一切森林经营工作。
6.竞得人不得干涉、阻拦、阻挠林业局公司任何林业生产经营作业,不得以采伐、抚育、间伐造成松籽减产为由,向发包方主张补偿、赔偿、退费或合同延期。
7.若竞买人存在阻拦施工、干扰森林经营、无理索赔等行为,林业局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采集权、不予退还承包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详情可咨询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李想  电话:18804621106
(负责解释公告中标的相关内容)
四、特别声明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提供,该林业局公司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林业局公司承担。
2.意向竞买人请详细阅读公告、规则、须知等资料。凡报名参加者,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如有违约行为,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3.红松林管护。
①事前管理,竞得人须在缴纳交易服务费,获得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林业局公司联系一次性缴齐中标竞价款及红松籽采集履约保证金(每个林场所3万元),凭缴费凭证签订合同及签订《红松籽采集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告知书》。②事中管理,采集期间进行现场管理,提倡借助新型松塔采集设备,提高采集安全水平。对发现竞得人及其雇佣采集人员采用机械撞击、野蛮采集、抢采掠青、折损树枝、损毁幼果、损毁母树或植被的破坏性采集等不良行为的,红松林果实采集保证金一次性扣除。属竞得人行为的,林业局公司有权解除《红松籽采集权合同》,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列入红松籽采集权竞价失信黑名单,取消其本人及其合伙人将来(5年)参加红松籽采集权竞价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并追究所在林场(所)林长及包片副林长和具体地块管护责任人的相关责任。③采集结束后林业局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没有破坏母树的退回采集履约保证金,发现有损毁母树现象,按上述规定处理红松籽采集权竞得人。
4.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竞买人需自备性能良好可接入互联网的设备(电脑或手机等),并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如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出现无法登录、操作延迟等,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5.鉴于网络报名流程需经严格审核,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报名而出现审核延误、资料不全等突发状况影响您的竞价资格,建议竞买人提前安排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提前24小时缴纳保证金),因卡点报名导致无法缴纳保证金或无法参与竞价的自行负责。
6.本次竞价以标的为单位进行报名,获取银行账号,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保证金,每个标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均不相同。
7.本次红松籽采集权竞价标的委托黑龙江辰星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底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依次进行加价。
五、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二)资格名称及资格内容
1.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自愿承担竞价的风险,并具有森林经营管护能力。
2.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及其配偶和退休人员不得参加竞价。列入失信黑名单人员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价(失信黑名单人员若竞价成功,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并不返还竞拍保证金)。
(三)让利群体及优惠额度
1.林业局公司各基层单位在本单位居住的(一年内在本单位居住6个月以上)且户籍在所在地派出所的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林区在册在岗执行计件工资制和在册不在岗职工(必须是在林业局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发放的工资支付单上有工资收入的和在册不在岗职工)、在本单位居住的林区待业人员(林区职工子女且户籍在当地派出所的,在外地打工且已交社保的除外)按竞标额优惠15%。
2.不在本单位居住的本单位在册的一次性安置人员、林区在册执行计件工资制和不在岗职工(必须是在林业局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发放的工资支付单上有工资收入的和在册不在岗职工)、林区待业人员(林区职工子女且户籍在当地派出所的,在外地打工且已交社保的除外)按竞标额优惠10%。
3.优惠人员以户为单位,有一人是林区职工,其配偶、子女(待业)符合优惠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
4.竞价成交额高于底价15%以上成交的,才享受优惠。
5.此优惠政策仅限竞得后方可抵扣,不得转让。首次竞价流拍二次竞价的标的不享受此优惠。
(四)不实承诺的责任
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参与竞价的,按照违约情况处理。
六、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竞价平台”竞价(http://redpine-harvest-auction-platform-pc.cloud.ljforest.com.cn/home),进行账号注册、实名认证以及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搜索“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竞价交易操作流程”,阅读并查看操作流程视频)。
(二)若遇到竞价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本次竞价将终止,并会择日重新组织竞价。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关注林业局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及时了解重新竞价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推荐竞买人优先使用手机端进行操作,如使用电脑端参与推荐下载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
七、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4日
(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日15时00分
所有想要参与竞价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转入规定银行账户(不支持现金转账)。
注:1、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转入虚拟账号。
2.请不要将自己的虚拟账号告知他人,每个人每个标的缴纳的虚拟账号不同,请在转账之前在系统中确认好自己的转账账号,不要将多个标的的保证金同时转入一个账户。
3.保证金确认时间为2个小时,
8:30–17:00 缴费的,2 小时内识别成功;17:00 后缴费的,次日9:00查询。若超 2 小时未识别,请核对虚拟账号与金额。
如账号与金额均无误,当天识别失败的请勿继续缴纳保证金,请联系18800401339进行保证金确认。
4.周六日保证金无法匹配,请周末缴纳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周一9:00对报名项目进行查询。
5.因个人原因缴纳失败,责任由付款人承担。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出现少缴、错缴、超额多缴等缴款异常情形,所有异常款项均于本次竞价项目全部终结后,统一核对账目并办理退回手续,竞价进行期间不予单独办理退款,竞价保证金在所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三)竞拍标的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日15时00分
(四)标的展样时间:
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3日
(五)标的自由竞价开始时间(具体竞价时间请看标的明细):
2026年9月5日8时
(六)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120 秒。
注:清单中的竞价时长包含延时竞价时长
例:竞价时长600秒,延时竞价时长120秒
竞价开始后1—480秒任意出价,若意向竞买人在第481—600秒任意时间出价则会触发延时竞价,报价周期为120秒倒计时循环,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
若无意向竞买人在第481—600秒任意时间出价,则前480秒中的最高应价者竞得。
八、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加价幅度为20000.00元/次。
5.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6.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7.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8.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9.自由竞价环节包含延时竞价环节,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12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九、成交结果签订及费用说明
(一)竞得人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竞价小程序“已中标”板块中向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支付竞价总额1.5%的转让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确认书,本人签字后交由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改变成交结果或受让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需给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中标竞价款(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及红松籽采集履约保证金(每个林场所3万元),并签署《红松籽采集权合同》及《红松籽采集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告知书》。
(三)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所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林业局签订转让合同后,由碳资产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返还。
(四)竞得人在“黑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公众号发布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不能缴齐全部款项的,一律视为“中标违约”(无效中标),竞得经营区收回,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一经签订合同,即确认对所竞得的经营区的规划、调查、分类、价格均认可,对经营采集权的竞价规则、竞价程序、相关规定和竞价结果均无异议,竞得后,经营风险由竞买采集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参与竞价的人员中标后,一经缴纳竞价费用、与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便成为中标林班的管护责任人。按林长制工作体系要求,对管护责任区内的林木、林地、道路、桥涵、料场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实施义务管护。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具有发现并及时向所在林场(所)报告有关情况的义务。
(二)竞得人不得将红松籽采集权合同转让或转包他人,否则,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其采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采集的红松籽经济收益归竞得人所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自行承担。有权制止他人偷采、强采的行为,有权向执法机关报告不法采集行为,并要求非法采集者进行经济赔偿。
(四)中标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自然灾害(风倒风折、病虫害、冰雹、火灾等),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损失自行负责。
(五)购买商业保险:为了促进红松籽产业蓬勃发展,凡是与公司签订《红松籽采集经营合同》的竞价采集人,必须按时足额为本人及全部雇佣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保额满足林区高空作业安全标准;雇佣人员保险费用全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经营者须按期如实上报雇工人数、人员身份信息、保险保单信息,逾期不报、瞒报漏报人员信息,由此产生全部安全风险及责任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同时竞得人需组织采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采收期限内采集、运输、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其它损失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不得影响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检查、验收及监督等各项活动,不得在林道上设置路障或进行其他阻碍交通的活动。
(七)竞得人自觉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林场报告。遇有森林防火、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状况时,服从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的管理和调动。
(八)每年红松籽采收结束后,竞得人须将作业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为防治球果害虫,球果不能在林内脱粒,必须按要求运到林场(所)指定地点脱粒。严禁将塑料制品等不易降解的物品遗留在林地内,破坏生态环境。
(九)竞得人须遵守有限公司的采种规定,成为竞得林班的管护责任人,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林木、林地等资源。禁止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毁林开荒、滥占林地、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等行为。对发现破坏性采集等不良行为的,一次性扣除合同资源保证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本人及合伙人未来5年的竞价资格。
(十)竞价合同仅为红松籽采集权合同,与有限公司其他生产经营及其它林木和林下资源(包括山野菜采摘、药材种植、林蛙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十一)竞得人不遵守林场(所)竞价前划定的林班界限,无理取闹等,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的,将不再允许参加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的一切竞价相关活动。
(十二)有限公司所辖施业区的红松籽采集期为每年的9月10日至12月10日。
十一、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转让方请示行政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转让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政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红松籽采集权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对受让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转让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转让方预约咨询。
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负责解释公告中标的相关内容)
联系电话:  ***      
  18804621106      
标的物查看地点:标的所在林场(所)
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监督电话:(负责处理监督举报事件)
森林经营管理部:***
纪委:    0451—57892982
公安局:0451—57892110
(二)黑龙江省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18800401339
(工作日8:30-11:00 13:30-17:00)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 日 
附件:兴隆标的清单.xlsx
制   作 |  刘 志 敏
责   编 :石     磊
审   核 :邢     丛
终   审 :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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