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发布日期: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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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采购单位 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葫芦岛林场高标准农田取料场1号建筑用砂矿(路基用)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葫芦岛林场 嫩江市首裕锋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葫芦岛林场,为露天开采建筑用砂矿,采矿区面积为0.0591平方公里,表土堆场面积为0.005196平方公里(其中2100平方米位于矿区外西南侧,3096平方米位于矿区内历史遗留已开采区域)。设计开采标高为404.0—448.0米,矿区设计资源利用储量54.11万立方米,采矿回采率为97%,设计利用资源量52.49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26.5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2年,开采矿种为流纹岩建筑用砂矿(路基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分台阶自上而下采掘工艺,不包含破碎筛分工序。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占地。矿区建设、开采等活动须在规定范围内开展,优化平面布置,控制生态影响范围与程度。
(2)植被保护。严禁占压施工区外林地、扩大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控制植被破坏。
(3)动物保护。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禁止人员、机械进入非施工区,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垂钓;加强管理,减少噪声惊扰。
(4)水土保持。严格按设计及水保要求施工,完善截流沟、雨水收集池等排水设施,及时清堵;表土堆存后表面及边坡播草养护并苫盖密目网,表土堆存区全程密目网苫盖。
二、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用于场地、道路降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1辆洒水车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次数,表土堆场定期洒水;
(2)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张贴文明施工标语,坚持文明科学施工;
(3)风速四级以上(>5m/s)暂停土方开挖;
(4)建筑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大风天气用篷布遮盖;
(5)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车厢上沿,严禁超载,密闭运输减少洒漏;车辆驶离施工区前人工清泥除尘,不带泥出站;
(6)矿区内施工运输车辆限速15km/h以下;卸料降低高度,散状物堆场洒水抑尘。
四、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晚22:00~早6:00禁止施工;
(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做好维修养护,高噪设备加装消音装置,降低环境影响。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一次性剥离采区地表腐殖土,暂存表土堆场作为后期复垦用土;表土堆高8.5m,按35°设边坡与挡土墙,坡脚防护,裸露坡面覆盖密目网,表面撒播种草防治水土流失;
(2)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六、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超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开采采取洒水抑尘降粉尘影响;砂石外运通过道路洒水、限速15km/h以下、加盖苫布,降低对道路两侧植被影响;
(2)动物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职工管理与环保教育,建立生态保护制度,禁止滥采植被,减少对野生动物干扰;
(3)生物多样性保护。开采活动严格控制在矿区内,避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
(4)生态系统保护。边开采边恢复,减轻生态影响;闭矿后立即开展土地复垦,恢复原生物种,逐渐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功能,运行期逐步恢复占地生态环境,闭矿期完成全面恢复。
(5)水土流失防范措施。合理选择采剥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平整露天采坑边坡和平台,边开采边加固护坡,防止大面积塌陷与重力侵蚀;在采场上方设置长670米、沟底宽0.4m、深0.4m、边坡坡度1:1的截洪沟,采用浆砌片石护坡,防止雨水进入采场;采场内设置排水沟,场地汇水经排水沟汇入采场内沉淀池;及时对已开采采场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防范泥石流灾害。
七、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开采境界内汇水收集后用于生产抑尘,绝大多数水分蒸发消耗,不产生生产废水,无地表径流排入水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排入地表水体;矿区汇水汇入180m³沉淀池,用于生产降尘,不外排。
八、运行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作业机械及车辆废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内燃机施工机械,加强维护保养,减少燃油尾气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输扬尘。厂区内定时洒水抑尘,用水来自厂区沉淀池;车辆通行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过程加盖苫布,防止扬尘、散落;场外运输途经村庄路段,控制车速15km/h,落实洒水降尘、加盖苫布措施。
(3)开挖过程防治措施。采用湿式作业,配备移动式喷雾洒水设备,保持岩体表面含水率,从源头抑尘;根据岩石风化程度调整液压破碎锤打击频率,避免过度破碎产生微细粉尘;严格按照分台阶自上而下顺序开采,严禁掏采,保持台阶平整,减少岩体崩塌产生的二次扬尘;每班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浮石积尘,减少风力尘源;建立气象联动机制,遇4级以上大风或沙尘天气停止开挖,对已开挖面洒水压实或临时覆盖。
(4)铲装过程防治措施。装车作业点设置洒水装置,作业前后对车厢及物料喷雾加湿;降低铲斗卸料高度,减少冲击扬尘;控制自卸汽车行驶速度不超过15km/h,避免急加速急刹车产生扬尘;低含水率或大风天气运输时,车厢加盖篷布,防止遗撒和扬尘。
(5)表土堆场堆存防治措施。主堆场裸露坡面及表面全覆盖密目防尘网,拼接严密固定牢靠;配备专用洒水车,根据天气定期洒水,干燥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主堆场覆盖网前或撤网后及时撒播种草,固土滞尘;完善周边挡土墙、排水沟及防护拦挡设施,减少动力扬尘;临时中转区依托历史遗留已采区,减少新扰动,物料堆放压实,缩小裸露面积。
九、运行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剥过程。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做好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与低声级水平。
(2)集堆、铲装过程。集堆、铲装时轻装轻放,减少噪声产生。
(3)运输过程。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自卸汽车,从源头上降低发动机及排气系统噪声。运输道路全线限速15km/h,在道路起点、终点及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路段严禁车辆鸣笛。运输时段为白天8:00-18:00,严禁夜间(22:00-6:00)运输。建立车辆定期保养制度,定期平整维护运输道路,靠近敏感点路段强制减速。项目开工前告知沿线农户运输相关信息及降噪措施,定期开展驾驶员噪声防治培训。
十、运行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堆放于临时垃圾箱,定期清运至转运站,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2)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自然干化后用于矿区内垫路,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与资源化,技术经济均可行。
十一、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源为岩体坍塌、表土堆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如下:
(1)岩体坍塌、片帮防范:不稳固岩体开采时采用合适护坡,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掌子面每班检查,问题及时处理记录;停采工作面设明显标志、不低于1.5m栅栏及名称标识;松软不稳固工作面须支护,提前处理浮石,发现片帮预兆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建立露天开采管理制度,不稳定采场指定专人检查,采用锚杆加金属网支护;严格按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参数施工,调整剥离境界使边坡坡面角合规,对危险地段重点监测。
(2)堆场地质灾害防范:对堆场地基开展工程地质勘察,不利区域及时治理;地基较差地段控制堆积速度,堆料时圈定危险范围、设警戒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布设监测网监测堆土场变形,预报滑坡;聘请有资质单位设计建设堆场,防洪设施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制定滑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汛期水情及气象预报,保障线路畅通,开展巡视监控;严禁混入不符固废,严禁超高、超期运行;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堆场异常立即加固并停止堆放;落实防汛责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十二、减污降碳措施
优先选用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国六排放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以及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化开采方案,减少无效运输与二次倒运;严格执行服务期满生态恢复方案,选用当地适生树种复垦,加速生态恢复,提升区域碳汇能力。
十三、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场地平整后覆土,服务期粉尘、噪声、废水污染将随污染消除,服务期满后将按照《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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