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标的32: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依兰路八区泰鑫高尚小区5#楼1单元4层1号
【招标信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标的32: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依兰路八区泰鑫高尚小区5#楼1单元4层1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鹤岗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标的32: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依兰路八区泰鑫高尚小区5#楼1单元4层1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N0129FC261723 |
| 项目名称 | 标的32: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依兰路八区泰鑫高尚小区5#楼1单元4层1号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8/14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 原文链接 | 点击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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