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牡丹江市 | 采购单位 | 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司已完成本项目第一次询价及最高限价测算,现开展第二次询价(正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
2.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
3. 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任一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明细见附件《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6. 成交方式: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并签订正式合同。
二、服务内容及报价要求
详见附件《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1. 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 增值税税率不得低于1%。
3. 报价单所有项目综合单价及税率须填写完整,缺项、漏项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良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报价文件要求
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有)。
五、报价文件递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时。
2. 递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 邮箱:Mdjlsfk@163.com
4. 联系人:*** ***
六、评审及成交
1. 采用最低价法,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 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业绩优者优先;业绩相同,按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先后确定。
3.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 恶意报价、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放弃资格的,取消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并保留追责权利。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Mdjlsfk@163.com
附件:零星维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xls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
2.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
3. 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任一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明细见附件《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6. 成交方式: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并签订正式合同。
二、服务内容及报价要求
详见附件《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1. 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 增值税税率不得低于1%。
3. 报价单所有项目综合单价及税率须填写完整,缺项、漏项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良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报价文件要求
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有)。
五、报价文件递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时。
2. 递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 邮箱:Mdjlsfk@163.com
4. 联系人:*** ***
六、评审及成交
1. 采用最低价法,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 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业绩优者优先;业绩相同,按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先后确定。
3.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 恶意报价、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放弃资格的,取消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并保留追责权利。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牡丹江经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Mdjlsfk@163.com
附件:零星维修报价单-第二次询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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